岳阳县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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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办发〔20127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励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岳阳县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岳阳县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招商引进工作,吸引更多更好的项目落户我县,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招商引进项目线索专项奖励,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项目和线索界定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进项目是指引进县域以外投资者投资的,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科技含量高、税收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投资项目,比照本办法实施。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进项目线索是指围绕引进上述项目提供重要信息,并介绍、安排企业管理层与我县相关机构进行了接触、洽谈,或经本县相关机构赴所引荐的企业考察、洽谈后,确定所引荐的企业具有投资该项目的相应实力、投资意向并符合相关要求的。

第三条 征集方式

凡有意向我县提供招商引进项目线索的公民,可携带拟引荐企业相关资料,到县招商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招商局,联系电话:0730765250818707308966;电子邮箱:yyxzs888@163.com)登记备案,或电话联系以电子邮件登记备案,并由该办公室安排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对接、洽谈。

第四条 奖励条件

(一)提供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

(二)引荐经过与成效得到了县招商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对接机构的认可。

第五条 奖励标准

凡所引荐企业为“世界500强”排行榜榜单内工业企业的,给予5000元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所引荐企业为 “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榜单内工业企业的,给予4000元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所引荐企业为上市公司或“民营企业500强”排行榜榜单内工业企业的,给予3000元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所引荐企业为其他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2000元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所引荐企业为其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1000元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该项不重复计奖,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第六条 奖励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奖励条件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提供者须在项目洽谈后的第一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县招商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招商引进项目线索奖励申请手续,同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线索提供者。

(二)资格审查

县招商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奖励申请后,协同对接机构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三)奖励实施

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奖励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奖励。

第七条 奖金来源

由县财政设立招商引进项目线索专项奖励资金,专款专用,按实奖励。

第八条 全程参与引进洽谈,并使引荐企业成功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进项目线索提供者,适用《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暂行办法》(岳县政发〔20125号)中招商引资中介人的相关奖励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