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 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来源:      阅读:476次

湘经信科技[2014]270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

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4〕331号)精神和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继续深化2014年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在指导试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遴选一批我省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并为2015年工信部选拔行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奠定基础。

通过示范活动,宣传试点工作经验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在省内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带动我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能力整体提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创新环境机制改善,为进一步深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驱动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二、申报主体范围及名额
    申报企业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工信部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省级以上(含)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其中长沙市不超过6家,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四市均不超过4家,其他市州均不超过2家。

三、申报条件
  1、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2、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3、知识产权运用成效突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产业化程度高,能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价值,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应对机制。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企业根据《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评估推荐指标》(附件1),开展自评估;按要求填写《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附件2)和《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信息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材料封面统一为“2014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名要注明企业名称。

2、各市州经(工)信委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74日前统一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

各市州经(工)信委应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评估推荐指标”严格审查,从中推荐评估分值高、有特色、有成效、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3、省经信委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从中评定2014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并发布、授牌;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申报2015年行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并在有关媒体宣传报道示范企业典型案例。

联 系 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曾学文

联系电话:0731-88955375

电子邮箱:623366102@qq.com

附件:1、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评估推荐指标

2、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3、湖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信息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12